
首页 > 服务领域 > 化妆品检测 >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
自2019年11月1日起,此前已获得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资格认定或指定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或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的相关资格自动终止,同一产品的注册或备案检验项目,一般应当由同一检验检测机构独立完成并出具检验报告。涉及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的,或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CMA)能力范围中不包括石棉项目的,化妆品企业可以同时另行选择其他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并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
检测项目 | 描述 |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测 |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汞、砷、铅、甲醇、α-羟基酸5项(酒石酸等)、抗生素6项(盐酸金霉素等)及甲硝唑、去屑剂4项(水杨酸等)、防晒剂15项(苯基苯并咪唑磺酸等)、二噁烷、丙烯酰胺、二甘醇等 |
微生物指标 | 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母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测试等微生物检测和抗菌防腐效果测试 |
风险物质管控测试 | 铅、砷、汞、甲醇、甲醛、二噁烷、防腐剂、氢醌、α-羟基酸、苯酚、激素、荧光增白剂、农药残留等 |
感官及理化指标 | 外观、气味、稳定性、pH值、活性物、有效物等 |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流程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流程 |
![]() | ![]() |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流程 |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流程 |
![]() | ![]() |